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新闻中心
[招标投标]洪狮大垸围堤整治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4作者:wan来源:项目部点击:
招标编号:2016121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狮大垸围堤整治加固工程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发【2016】3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滨湖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洪湖市滨湖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办事处洪狮大垸,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西南侧大墩上闸至费墩闸全段长度6100米水毁堤防堤身加高培厚。2:三段(三角湖东450米堤段、张坊渔场350米堤段、汉沙渔场300米堤段)共1100米险段堤防堤身加高培厚。3、整治加固涵闸5个(大墩下闸、大墩上闸、三角湖船闸、洪狮泵站出水闸、费墩闸)。(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
(4)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5)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提供的2013、2014、2015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4.1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12月 1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凭营业执照、网员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4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湖市滨湖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洪湖市滨湖办事处 地 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四楼
联 系 人:肖乐平 联 系 人:张华
电 话:13886582819 电 话:0716-2490859
2016年 12 月 14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